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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要执行!互联网保险空间将被打开 这将加速整个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发布于:2020-12-20 被浏览:2856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修订5年,明年2月1日正式实施。

监管措施出台后,持续多年的互联网保险定义、线上线下业务、跨区域保险运营等争议终于得到解决。

新规不仅是业界期待已久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开拓保险业未来空间的希望。从“十五”的角度来看,这份文件将成为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

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董事长杨帆认为,监管办法的出台,将对整个保险行业数字化的改革升级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将促进保险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更加透明、诚信,并推动保险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消费者之间形成理念、认知与价值共识。

解决网络保险定义的争议

随着线上线下界限的日益模糊,如何界定网络保险是行业快速发展中的一个难题。

新规将互联网保险业务定义为“保险机构基于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业务活动。”

什么是“依靠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在保险业务实践中,销售渠道很多,每个渠道都可能有一部分是依靠互联网的。比如线下代理和经纪人也会通过私域或公域流量进行线上展示,这就使得线上和线下的业务越来越难区分。

对此,新规进一步规定,如果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能够独立完成保险活动,则为互联网保险业务,此方法适用。

被保险人通过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保险环节自行完成保险的,需要满足新的规定和其渠道的相关监管要求。

业务涉及线上线下融合的,线上线下业务活动分别适用线上线下监管规则;监管规则不能单独适用的,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同时适用;如果规则不一致,应遵循合规管理和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

会泽保险经纪奇点研究所的马伟告诉经纪中文记者,《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直接抓住了当前行业的主要问题,明确了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互联网保险的定义,抓住了“保险”这个关键环节是否通过互联网完成。准确划定清晰的业务界限;与此同时,随着线上线下一体化趋势的不断深入,监管的灰色地带已经被消除,监管套利通过按照互联网政策进行线上监管和按照原有政策进行线下监管的手段得到了抑制。

划定红线:组织获得许可,人员获得认证

新规明确,互联网保险只有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才能展开,禁止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提到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人、经纪人、评估等)。).同时,保险机构应加强对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的管理,建立从业人员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的资质、培训、内容审核和行为管理制度。

马骁表示,新规强化了“持牌机构、持证人员”的监管原则,明确了互联网保险是持牌金融业务,通过负面清单明确了非持牌机构的禁止行为,划定了行业红线,从而促进了监管框架内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有序发展。

深圳小伞经纪相关负责人也认为,新规的亮点之一是删除了2015版关于第三方平台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保险业务必须经机构许可、人员认证的基本原则。严禁非特许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提供产品咨询、产品比较、设计方案等。

此外,新规定原则上只规定公开销售的保险产品类型

新规明确保险机构应通过自己的网络平台或其他保险机构自己的网络平台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保险页面必须属于保险机构自己的网络平台。

所谓自营网络平台,就是保险机构建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利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和与保险机构存在股权、人员等相关关系的非保险机构建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应确保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独立性,在财务、业务、信息系统、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实现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的有效隔离。

限制互联网巨头经营保险业务

近年来,BATJ等互联网巨头纷纷涉足互联网保险领域,如何监管这些机构成为新规关注的焦点。

根据新规定的定义,互联网企业保险代理业务是指互联网企业代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营网络平台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的经营活动。保险代理业务,互联网企业,应当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这意味着互联网巨头在做保险时必须遵循自营网络平台的基本原则。据业内人士分析,过去互联网巨头一般是通过建立或收购保险代理子公司获得牌照,然后与子公司签订协议来管理保险业务。未来互联网巨头可能需要将互联网保险加入业务范围,成为类似银行的兼职代理。当然,这也需要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

新规还要求互联网公司还需要保险代理业务,还应具备较强的合规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互联网保险业务持续稳定运行;它具有场景突出、流量大、接触消费者广泛等优势,能够将场景流量与保险需求有机结合,有效满足消费者的风险保障需求,拥有一支熟悉保险业务的专业团队等。

互联网企业还应任命一名高级经理管理互联网保险业务,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独立运营。

推动保险业加快数字化线上转型

梅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约翰杨认为,作为纲领性文件,新监管规定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特别是将极大地推动整个保险业的数字化改革升级,保险机构将在企业基因、组织形式、技术架构、运营模式、互动路径、产品形式等方面做出改变。

新规要求“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要符合新的发展理念,遵守法律法规,防范风险,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优先选择形式简单、条款简单、责任明确、售后服务有效的保险产品,充分考虑保险的便利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理赔的及时性。”

“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开发应当符合风险保护的性质,遵循保险的基本原则,符合互联网经济的特点.以便产品定价合理、公平和充分。”

“不违反公序良俗,不搞噱头,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定。”

中国平安保险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敏对经纪公司中国记者表示,中国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目前,

林凡认为,《办法》推出后,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也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利用网络化、数据化和智能化技术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包括更具包容性的产品设计和更清晰的条款,这些都对行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他表示,未来,互联网保险对保险的定价、营销和服务方式等带来深刻变化,让保险保障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过去互联网业务以大流量创新为主,未来将呈现多元化创新格局,突出用户价值,逐步走向与用户共同设计开发产品,即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共同打造一个持续为特定用户创造价值、实现整体共赢的生态系统。

“监管措施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保险机构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和完整性,促进保险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形成理念、认知和价值共识。"

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总增长率高达50%-60%

据中国保险协会统计,2020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保险市场保持平稳增长,但受疫情影响,不同产品的业务趋势呈现进一步分化。其中,与旅行相关的互联网车险、互联网意外险有所下降,但与网上交易相关的互联网非车险,如退运险、产品质量保证险、账户损失险,以及与人身保护相关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险保持快速增长。互联网保险业龙头企业的业务规模增长率甚至高达50%-60%。

上半年,新冠肺炎突发的肺炎疫情给保险业带来很大冲击,部分线下渠道甚至业务停滞。互联网保险在商业模式上发挥了“无接触”的独特优势,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互联网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保险业务中的应用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有效提高了保险运营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

今年以来,不断出台政策,推动保险机构利用互联网和科技手段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提高经营能力。例如,2020年5月,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司发布《关于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2022年车险、农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家庭财产险的网上费率达到80%以上。

马骁表示,随着行业内各种业务实体的在线和数字化改造的不断实施,互联网和技术将成为未来保险业的水电和煤炭,成为行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必备要素。

小伞经纪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对保险机构的保险业务做了详细规定,为未来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新规定原则上规定了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的产品,我们期待尽快出台相关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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