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富岗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向投资者赔偿743.87万元
作者:红兵
12月23日,圣富岗宣布已于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288份。根据《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审结原告知公司并作出一审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88起,总金额743.87万元。
公告称,原告投资者诉圣福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是2019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定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30日买入圣福冈,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已发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约)的投资者,可以依法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其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推荐为Excel文件)发送至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证券市场红周刊》“民权保障”活动,投资者的最终条件和赔偿金额由法院确定,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即可获得赔偿。
历史资料显示,ST富岗因公司存在六大违法事实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一是2010-2016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2013-2014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3.2013年度和2015年度报告披露的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存在虚假记载;4.2014-2016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存在虚假记录;5.2010-2016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主要业务成本数据存在虚假记录;不及物动词2010-2016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录。
经营业绩方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ST福冈实现净利润4.04亿元,同比增长132.57%,扣除3.58亿元后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116.12%。
同时,根据ST特钢2020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号公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81%,公司委托理财款项为人民币2.5亿元,占公司最近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19.29%。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无短期贷款,长期贷款24.09亿元,其他负债短期内未集中偿还。
从ST特钢的业绩和现金流情况来看,公司偿付能力较强,投资者不应该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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