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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细菌感染四问:如何补偿?责任人是不是太轻了?

发布于:2020-11-11 被浏览:3048次

为什么布鲁氏菌病不能确诊抗体阳性?怎么做相关赔偿?相关责任人是否太轻?11月9日,兰州市政府再次召开媒体论坛,回应兰州兽医研究所布鲁氏菌抗体阳性事件相关热点问题。

1.布鲁氏菌病抗体阳性和布鲁氏菌病有什么区别?

兰州兽医研究所布鲁氏菌抗体阳性事件省级诊疗专家组专家表示,此次布鲁氏菌抗体阳性事件是由布鲁氏菌弱毒疫苗株进入人体刺激机体产生抗体引起的。抗体本身对人体健康无害,具有保护作用。

减毒疫苗进入人体,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不产生抗体,无反应;二是产生抗体且体内没有明显不适;第三,产生抗体,免疫反应引起身体不适,产生发热、乏力、关节痛等临床症状。

本次事件抗体阳性,是空气暴露和低暴露剂量所致。大多数人没有明显的症状。免疫反应的强度和持续时间与人群年龄、感染时间长短、感染菌株的毒力、剂量和感染途径等有关。通常达到峰值后会有一个逐渐衰减的过程,个体差异不同。单纯抗体阳性,如无明显相关症状,不建议治疗;大多数有布鲁氏菌病样症状的人,经过规范治疗后,没有后遗症。

布氏杆菌病(以下简称布氏杆菌病)是由布氏杆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疾病。布鲁氏菌病存在于体内,然后引起不适,主要表现为长期发热、出汗、疲劳和关节痛,需要规范治疗。

2.目前,兰州市布鲁氏菌抗体阳性者多达6620人。为什么没有人确诊布鲁氏菌病?为什么会出现其他地方确诊布鲁氏菌病,但当地抗体阳性的情况?

兰州兽医研究所布鲁氏菌病抗体阳性事件省级诊疗专家组专家表示,布鲁氏菌病抗体阳性是布鲁氏菌病诊断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抗体阳性后能否确诊,取决于相关特征、体征、临床症状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该抗体阳性事件是来自流行病学来源的减毒布鲁氏菌疫苗株,而不是自然界存在的活株。从这个角度来说,两者是有区别的。

国外医院确诊为布鲁氏菌病,有关医生可能认为布鲁氏菌病是自然感染,但并未根据事发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诊断。

这次泄漏的兽用布鲁氏菌病疫苗株的毒力弱于人用布鲁氏菌病疫苗株。在动物使用布鲁氏菌病疫苗的过程中,接触大剂量后,如兽医,也可能出现类似布鲁氏菌病的症状。

基于布鲁氏菌抗体阳性与布鲁氏菌病的区别,国家和省级专家对此次事件进行了预判,并参照国家颁布的《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试行)2012年》和《布鲁菌病诊疗专家共识(2017)》进行了《兰州兽研所布鲁氏菌抗体阳性事件抗体阳性人员健康评估工作方案》。

专家组根据健康评估方案和专家共识,对此次事件中抗体阳性人员的健康损害进行了阶段性医学评估。评估分为三类:一是无健康损害(无论抗体检测结果是否仍为阳性,均无典型的布鲁氏菌病临床症状和体征);二、无相关性(抗体仍为阳性,患有其他疾病);第三,不良反应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抗体阳性、典型症状(如发热数天甚至数周、出汗、疲劳、肌肉关节痛等。)和器质性损害(如淋巴结肿大、肝、脾和睾丸肿大、皮疹、黄疸等。)。专家组应根据医学检查和治疗数据进行评估。根据目前事件中抗体阳性人员的评价结果,只有少数人显示抗体阳性导致不良反应。

健康证是抗体阳性者出具的健康评估,不是诊断方案。专家组主要考虑抗体阳性对人群是否有任何实际危害,根据每个人的抗体检测结果、相关检测结果、流行病学等综合分析判断。并将判断结果逐份上报国家专家评审,然后由市肺医院统一出具健康证明,目的是让公众了解布鲁氏菌病抗体阳性对健康的影响。该健康评估结果是专家对抗体阳性人员健康损害的阶段性综合评估,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截至11月4日,省医学专家组反馈的健康评估结果为2829人,其中转阴233人,转正但无健康损害或相关性2573人,转正且有不良反应18人,与事件无关5人。到目前为止,没有布鲁氏菌病的确诊病例。

3.具体的补偿对象和标准如何划分?如果现在没有症状,但以后需要治疗,可以申请赔偿相关费用吗?

兰州市城关区副区长傅松华介绍,根据《盐场路街道部分涉及布鲁氏菌抗体阳性人员补偿赔偿方案》,补偿对象为2020年7月16日前首次试管凝集试验抗体阳性者,以及2020年7月16日前至11月30日试管凝集试验抗体阳性者。具体分为四类人员:

一类:2020年7月16日前,试管凝集试验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再次检测结果为阴性。

第二类:2020年7月16日前,试管凝集试验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但复检后或2020年7月16日后仍为阳性,但评价结果均为无健康损害或相关性的人员。

第三类:2020年7月16日前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复检后仍为阳性,或2020年7月16日后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评价结果均为不良反应的人员。

第四类:2020年7月16日前,试管凝集试验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复检后仍为阳性;或2020年7月16日以后,试管凝集试验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评价结果均为不良反应,造成残疾、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

根据不同的人员情况,补偿标准也分为四类:

第一类人员,误工费635.64元(每天211.88元,共3天),交通费150元(每天50元,共3天),精神慰藉3000元,共3785.64元。

第二类人员:误工费1271.28元(每天211.88元,共6天),交通费300元(每天50元,共6天),精神慰藉6000元,共7571.28元。

第三类人员:医疗费以实际发生(定点医院垫付)、误工费(每天211.88元,误工费按实际住院天数支付)、交通费(住院期间每天50元)、护理费(住院期间每天123.3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每天100元)、营养费5000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

第四类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按第三类涉案人员的赔偿标准执行。此外,还向受抚养人支付生活费、丧葬费(38,668.02元)、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所有相关资金由事件责任人中牟兰州生物制药厂承担,并设立后续处置专项基金(基金暂定金额5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二次评审评估后的专家评估结果确定)。预处置资金和后续处置专项资金由城关区政府监管使用,专款专用。

在2020年9月16日的第一阶段健康评估后,可能被感染的人将继续接受检测,指定的医疗机构将提供免费检测

截至11月8日,根据《兰州兽研所布鲁氏菌抗体阳性事件抗体阳性人员健康评估工作方案》,中牧兰州生物制药厂已与382人签订补偿协议。其中一级人员39人,二级人员343人,赔偿总额246.44万元。

兰州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阴军表示,这笔赔偿不是“一次性交易”。对于抗体阳性者,兰州市逐一建卡,动态跟踪评估其健康状况。虽然目前的评估结果是无健康损害或无相关性,但如果以后出现不良症状或残疾、死亡等严重后果,如果经过专家评估与本次抗体阳性事件存在因果关系,将根据最终确认的赔偿标准重新计算,从专项基金中支付。

4.为什么八名责任人只在企业内部受到处罚,而没有受到兰州市有关部门的处罚?相关处理结果是不是太轻了?

兰州市农业和农村局副局长蒋伟川表示,中牧兰州生物制药厂隶属于中牧实业有限公司,中牧实业有限公司是央企。中牟兰州生物制药厂的管辖范围在中牟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负责干部的任免和管理。

另一方面,《专项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地区、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和处分,由位于主管部门并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检查和调查。所以这次正面事件中对干部职工的处分,应该由中牧负责.

抗体阳性事件后,中牧党委开始问责,根据《补偿赔偿方案》和公司相关规定,对8名责任人做出严肃问责决定。

根据专家组调查结果,省、市农业和农村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中牟兰州生物制药厂进行依法查处。2019年12月7日,中牟兰州生物制药厂布鲁氏菌疫苗生产车间关闭;2020年1月13日,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吊销了中国畜牧业兰州生物制药厂布鲁氏菌病疫苗生产许可证;1月15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第259号公告,撤销中部兰州生物制药厂布鲁氏菌病活疫苗S2株和A19株的产品批准文号,并取消同一生产车间生产的其他7种疫苗产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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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细菌感染阳性者可终身免费治疗,已有126人就医

9日,记者在接受兰州市布鲁氏菌病抗体阳性事件属地善后工作领导小组采访时获悉,兰州市正在督促中牟兰州生物制药厂对布鲁氏菌病事件中抗体阳性人员进行赔偿。为了满足群众的要求,对事件的后果实行了终身责任和动态赔偿。前期无健康损害,后期出现症状的,仍可免费检测治疗,并获得相应补偿。

据兰州市布鲁氏菌病抗体阳性事件当地善后处理领导小组介绍,截至11月4日,兰州市布鲁氏菌病事件健康评估人员中,抗体阳性但无健康损害者2573人,抗体阳性且有不良反应者18人,未出现布鲁氏菌病确诊病例。

对于抗体阳性但未造成健康损害的,甘肃省健康评估专家组根据抗体检测、相关检查结果、流行病学等综合分析,逐一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兰州市肺部医院。兰州市肺部医院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出具健康证明。

根据这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后处理

针对有人在医院持有布鲁氏菌病诊断证明一事,甘肃省健康评估专家组回应称,医疗机构部分专家在不了解事件背景的情况下,可以很容易地按照常规诊疗模式给出布鲁氏菌病的诊断结论。此类人员可前往指定医院进行规范检查或提供抗体阳性、典型症状、器质性损害的医学检查和治疗资料,交由国家和省级专家组交由社区工作者进行评估。

截至8日,兰州市已有126人接受规范化医疗,相关医疗信息由省专家组重新评估。

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甘肃频道|作者 付文、@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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