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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位女士搭快递 成了“出轨者” 她不接受道歉 也从不和解

发布于:2020-12-21 被浏览:2906次

今年7月,来自浙江杭州的顾女士在取快递时被拍到,被传是“出轨快递哥”。造谣者被拘留,但谣言对顾女士造成的损害仍在继续。顾女士说,她“社会死亡”,找不到工作,压力很大。面对谣言,顾女士选择与造谣者斗争,近日法院正式立案。这件事引发的谣言话题最近一直占据热搜榜,人气并没有下降。

无中生有,取个快递莫名成了“出轨者”

据早些时候的报道,7月初,住在杭州的顾女士去小区门口的快递站取快递时,被隔壁便利店的店主郎拍到。郎某和好友何某在微信上扮演快递哥和独自在家带着孩子在对面小区聊天的“小富婆”,编造“富婆出轨快递哥”的故事。

一个月后,一段9秒的视频和编造的聊天截图在网上流传,甚至出现在杭州市热搜。

杜撰微信聊天截图

视频中,偷拍的镜头把她设置成一个独自在家照顾孩子的“富婆”,编造“富婆出轨快递哥”的故事。顾女士说,造谣者编造的谣言中有一些不雅观的话。视频传开后,从古女士小区的业主到她的领导、同事、朋友,都在谈论这个视频和截图,甚至有外国网友发消息骂她。

忍无可忍的顾女士选择了报警求助。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局就此事发出警告通知。造谣者郎、何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9天,并录制道歉视频。

但顾女士表示,他们在录制道歉视频时多次修改。“一遍又一遍的和我们讨价还价,避其弊。他们的道歉没有任何诚意。”

9月8日,顾女士感到“情绪无法控制”,前往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就诊。她被诊断为抑郁症。由于处理这件事所涉及的精力和时间,顾女士被公司劝阻,未能在几家公司求职。顾女士称自己“死于社交”。

12月10日,谷女士在其个人社交媒体账户上发布了一段视频,称她不会接受道歉,内容为“绝不退让!绝不和解!”并向法院提起诽谤刑事自诉。12月14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不做谣言传播“帮凶”,散布谣言须担责

无独有偶,顾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包括“罗状元事件”、最近的“某校小姑事件”、最近的“成都女孩感染肺炎事件”。专家表示,仔细研究这些事件,要么裹着感情冲动,夹杂着不明真相,要么夹杂着舆论声讨,通过网络把几句话描述的“事实”放大,无形中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据专家分析,造谣的第一个原因是有人造谣。在许多情况下,造谣者使用混合的细节和共鸣的话题,很容易引起注意。另外,不了解真相的人很容易相信谣言。

谣言传出去,不引人注意,也不过是个“纸老虎”。但是一旦大量转发,影响就非常不好了。缺乏对互联网法律法规的了解,以及“法律不怪大众”甚至看热闹的心态都不太大,使得一些网民对谣言不屑一顾,随意调头,或者随意弃团,甚至推波助澜,催生了很多“情节”。众所周知,这种无意的举动助长了谣言的传播,充当了谣言的“传承者”。

到2020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9.4亿。不良甚至非法信息,比如网络谣言,时有出现。根据2020年公布的《中国网络诚信发展报告》,66.6%的受访者经常遇到网络谣言。随着社交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上的广泛应用,谣言传播速度更快,影响更广。那么制造、发布、传播谣言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1.民事责任

根据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的规定,侵犯人格权的,被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不适用于被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权利。

2.行政责任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散布谣言,编造虚假的危险、疫情、灾害、警报,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造谣是可耻的,造谣更是不可取的。专家呼吁网民除了了解法律、遵纪守法外,还要养成阅读官方新闻、听权威消息的习惯,增强对谣言的免疫力,避免被谣言迷惑。注意明辨是非,说话要慎重,不要因为无知或自我信仰为“好玩”而造谣,触碰法律红线。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 解西伟 据人民日报、央广网、工人日报、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重庆南岸法院等综合整理

标签: 谣言 女士 小哥